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合作制企業概念 股份合作制企業:是以合作制為基礎,實行以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相結合,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職工共同勞動,共同占有生產資料,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股權平等,民主管理的企業法人組織。
◇股份合作制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1、投資主體必須是2個(含2個)以上200人以下; 2、注冊資金要求:最低要求500萬元,特定的行業從相關規定; 3、最大股東的出資比例不得超過80%,法人股股東出資比例不得超過49%(含)。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受理審核時限: 申請辦理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和備案,凡文件、證件齊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完成核準或核駁手續。
◇登記管轄: 市工商局登記管轄范圍: (一)專業從事進出口業務、勞務輸出業務、對外承包工程的股份合作制企業; (二)從事典當業務的股份合作制企業; (三)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的股份合作制企業; (四)專業從事特殊行業經紀業務的股份合作制企業; (五)從事征信服務的股份合作制企業; (六)從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境外就業中介服務的股份合作制企業; (七)從事人才中介服務的股份合作制企業;
各區縣工商分局登記管轄范圍: (一)市工商局受理范圍以外的股份合作制企業。
◇收費標準: (一)企業法人設立登記收取登記費的標準:按注冊資金的0.8‰收;注冊資金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注冊資金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企業法人開業登記最低收費50元。營業登記收取登記費300元。 (二)公司(分公司)變更登記費1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收取變更登記費的標準:注冊資本未超過1000萬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冊資本注冊登記費的,不再收取變更登記費。增資最低收費為100元。 (四)補換執照收取費用50元。
◇注冊成立股份合作制企業程序: 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一步: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登記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第三步:按《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驗資手續(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還應辦理資產評估手續); 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后領取《受理通知書》;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交納登記費并領取執照。
◇申請股份合作制企業法人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股份合作制企業法人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公司股東出資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經理、監事信息》、《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有法人股東的,要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 3、驗資報告; 4、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還應提交資產評估報告(涉及國有資產評估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文件);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股東資格證明;(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由全體董事簽字; 8、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9、法定代表人、董事、經理、監事成員任職文件(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或者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字或者蓋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10、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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