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限責任公司條例》及《實施細則》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公司可以依法設立分公司。
◇需準備的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母公司加蓋公章); 2、母公司章程復印件(母公司加蓋公章); 3、母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母公司加蓋公章); 4、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原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須蓋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 5、營業場所使用證明(營業場所為租賃的,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產權復印件,或者經租賃管理部門登記蓋章的租賃合同原件;營業場所為公司東自有的,提交房屋產證明以及公司或者股東提供給分公司使用的證明。將住宅用房變更為經營型用房的,還應提交《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和所在地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業主同意將住宅用房變更為經營型用房的證明文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批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還應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 7、母公司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辦理的委托書(蓋公司公章); 8、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 9、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未指明為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指明為復印件的應當提供原件核對(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除外)。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總公司。
◇辦理流程 工商局辦營業執照→刻章→技術監督局辦組織機構代碼 → 國稅、地稅登記
◇所需時間 4—7工作日
◇其他 1、名字就是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 2、分公司沒有法人的,分公司叫做負責人,分公司營業執照上寫:負責人:XXX 不是寫法人 3、母公司的法人不能當分公司的負責人
◇收費標準
1、工商登記費:300.00
2、公告費:300.00
3、組織機構代碼:148.00
4、代理服務費: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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